相关获证组织:
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通信用48V整流器、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系统认证规则发生如下变更。
1、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
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认证依据标准由YD/T 1095-2008变更为YD/T 1095-2018。产品名称由“通信用不间断电源”改为“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
2、通信用48V整流器
通信用48V整流器认证依据标准由YD/T 731-2008变更为YD/T 731-2018。产品名称由“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48V输出)”改为“通信用48V整流器”。单元划分“输出电压、容量”中删除“输出电压”。
3、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系统
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系统认证依据标准由YD/T 1817-2008变更为YD/T 1817-2017。单元划分“输入电压方式、供电方式(通过通信线缆远供电源系统或通过电力电缆远供电源系统)、系统容量”中删除“输入电压方式”。
自2019年2月2日起,中心将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开展上述产品认证工作。为了平稳开展此产品的标准变更工作,中心确定了下述过渡方案:
1. 2019年2月2日前未实施现场检查和检测任务的企业,初复评企业可向中心申请按照新版实施规则进行认证,经评定合格后,颁/换发新标准的产品认证证书。
2. 2019年2月2日前未实施现场检查和检测任务的企业,获证企业可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和标准变更方案在下次监督时一并进行标准变更,经评审通过后换发新产品标准证书。若获证企业无法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和标准变更方案进行监督加变更,或结果不满足要求,中心将暂停其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 2019年2月2日前已实施现场检查或检测任务的企业(含初复评、监督),可仍按照旧版实施规则实施,待下一年度将按新版实施规则与标准变更方案同时实施标准变更+监督或按新版实施规则实施复评。
4. 如果获证组织希望单独进行标准变更,自2019年2月2日起向中心评定部提出变更申请。中心将安排新标准验证(单独进行验证检测的检测项目及收费见《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检测项目变化、样品、收费要求》、《通信用48V整流器检测项目变化、样品、收费要求》、《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系统检测项目变化、样品、收费要求》),验证通过后,更换原认证产品认证证书。此条内容也适用于第3条覆盖的企业。
旧版实施规则:《供电系统/设备认证实施规则》VA.2
新版实施规则:《供电系统/设备认证实施规则》VA.3
运行部联系人:周娜联系电话:010-82055911
评定部联系人:张农联系电话:010-82052874
附件: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检测项目变化、样品、收费要求.pdf
附件:通信用48V整流器检测项目变化、样品、收费要求.pdf
附件: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系统检测项目变化、样品、收费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