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获证组织:
产品碳足迹认证实施规则由TLC-GZ-PCF01《产品碳足迹认证实施规则VA.1》变更为TLC-GZ-PCF01《产品碳足迹认证实施规则VA.2》,中心已于2023年7月28日起按照新版规则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工作。
产品碳足迹认证实施规则主要涉及变更内容如下:
(1)增加监督核查要求。
(2)修订再认证要求。
(3)修订证书暂停、恢复、撤销和注销的要求。
因现已颁发的产品碳足迹认证证书均未到监督期,且本次变更不涉及发证要求变更,因此对已颁发的产品碳足迹认证证书无影响,现已发布的证书无需换证。自首批产品碳足迹认证证书到监督日期起,实施监督。
监督收费要求请与以下联系人获取。
创新发展部联系人:赵昕
联系电话:010-82052795